今天有点烦。
让我烦的不是别人,是我的一个很好的朋友。
去年的某一天,我朋友的朋友找我的朋友借一笔钱,我朋友当时没有,我朋友就在我的手上拿了这笔钱借给他的朋友。
还是去年的某一天,我朋友的朋友因为车祸不幸死了,我朋友碍于情面,不好意思找他朋友的家人要这笔钱,这笔钱自然也就做贡献了。
前不久,我知道了这件事,觉得我的朋友处理得够朋友,毕竟他的朋友死掉了,再找他的家人要钱,开不出口,就当是对朋友的一点帮助,尽管从法律上来说,完全可以找他朋友的家人要这笔钱,毕竟有借条在手。
出于对朋于的考虑,我决定只要我的朋友偿还借款的一半,这样做也应该够朋友了。然而事情就像最近风云变幻的天气,出乎我的意料。
当我告诉我朋友我的决定(只要他偿还一半借款)时,朋友显得很无辜:他(指他的朋友)已经死掉了,我也没找他要钱了,又哪有钱还给你呢?
我很生气,我是借给你的,又不是借给他,当然应该由你还了,再说,我已经主动给你减了一半了,哪有不还之理?
更让我生气地话出来了,“反正我没钱,你是搞法律的,你可以去告我,只要你碍得下这个情面。”朋友铮铮有词。
到今天我才看清这个所谓的昔日的好朋友的真正面目,不是这点钱我甩不起,而是这种朋友这种话着实让我伤心,在钱的面前,朋友情、男子汉的承诺显得苍白无力。
我不会上法庭,就当是对我和他之间这之前的朋友情的一个交代,我对得起朋友!
这种朋友情是彻底了结了,但影响了我今天的心情。
写完这些,心情好些了,只是----
还是有点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