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工制作合同
定作方:国际商贸中心 签定地点:北京市
承揽方:—————————
第一条:定作物为———— 加工费————元/件,生产数量
按双方议定的生产计划单执行,按批生产,批交批结.
第二条:定作方提供全部生产加工所需材料,综合成本壹拾伍元/件.
第三条:承揽方生产加工应达到的质量要求,按定作方提供的技术图纸样
品加工生产.
第四条定:作方提供全部样板、图纸及工艺流程,承揽方不得
遗失、损坏或转借他人,该产品生产技术为定作方所有.承揽方未经授权不
得向第三方转让该项目加工技术或销售所加工的成品及半成品,否则定作
方有权追究承揽方的违约责任.
第五条:包装要求费用:规格包装由定作方提供,包装及产品运输费用均
由定作方承担.
第六条:定作物交付方式:将首批产品由承揽方发送到定作方
驻地,以后定作方按月上门收货.
第七条:定作物检查方式:按本合同第三条标准执行,合格率应达85%以
上.
第八条:结算方式及期限:每批产品验收合格后当即付款.
第九条:合同签定时应交纳材料费(合同订金) ———— 元,
第一批产品生产入库后,结算加工费的同时退还合同订金(不计息).承揽方
不信守合同或以各种理由不履行合同定约时,合同金一率不予退还.第二批
产品原材料到达承揽方场地后,预付50%加工费.
第十条:违约条件:自合同签定之日起,定作方未按期限提供
原材料或承揽方未按质、按量、按期生产加工均属违约.
第十一条: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:承揽方与定作方友好协商双
方协议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再诉讼解决.
第十二条:其他条款:自合同签定之日起任何一方造成违约,
按合同定金数额双倍支付违约金,其他损失另行追究.
第十三条:产品生产计划单:
取货日期、数量 交货日期、数量 取货日期、数量 交货日
期、数量
第十四条:本协议有效期:——— 年—— 月———日至——— 年——
月—— 日
定作方 :商贸中心 承揽方:
电话:010---******** /*** 传真:***---******** 电话:
地址:北京市 地址:
邮编:1000** 邮编:
我怕他们的合同有漏洞,所以咨询下您。